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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問十答,全面解讀「土十條」

    來源:浙江尊龙凯时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發佈時間:2016-06-02 瀏覽量: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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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全國不少地方出現毒地公共事件,以及社會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土壤保護及污染土壤修復越來越受到各界的關注。5月31日傍晚,國務院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要求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到2030年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被稱為「土十條」,從十個方面提出了達到上述目標的「硬任務」:

        ——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實施建設用地准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

        ——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污染。

        ——加強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

        ——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

        ——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是繼「大氣十條」「水十條」之後向環境污染宣戰的又一次國家行動。其被列為環保部今年的重點工作,那麼如何正確解讀這份備受矚目的「土十條」呢?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有關專家。

      問:「土十條」編制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一、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重點在開展調查、摸清底數,推進立法、完善標準,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時,提出要堅決守住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二、堅持突出重點、有限目標。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為重點,明確監管的重點污染物、行業和區域,嚴格控制新增污染,對重度污染耕地提出更嚴格管控措施,明確不能種植食用農產品,其他農作物不是絕對不能種;對於污染地塊,區分不同用途,不簡單禁用,根據污染程度,建立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同時緊扣重點任務,設定有限目標指標,以實現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

        三、堅持分類管控、綜合施策。根據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分為三個類別,分別實施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等措施;對建設用地,按不同用途明確管理措施,嚴格用地准入;對未利用地也提出了針對性管控要求,實現所有土地類別全覆蓋。在具體措施上,對未污染的、已經污染的土壤,分別提出保護、管控及修復的針對性措施,既嚴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實現閉環管理,不留死角。

      問:「土十條」通過哪些方面推動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通過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佈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佈及其環境風險情況,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二、通過制修訂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體系等,使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健全。

        三、通過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複試點示範,在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探索土壤污染綜合防治模式,逐步建立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技術體系。

        四、通過規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明確治理與修復責任主體,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等措施,推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產業發展。

        五、通過明確各方責任,加強信息公開,宣傳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問:「土十條」確定了哪些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問:如何構建我國土壤環境保護的標準體系?

        現行的標準體系:一是土壤環境質量(評價)類標準,包括1項土壤環境質量標準、3項特殊用地土壤環境評價標準、4項建設用地土壤環境保護技術導則;二是土壤環境監測規範類標準,包括1項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範、37項土壤環境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三是土壤環境基礎類標準,包括2項相關術語標準。

        標準制修訂計劃:一是制修訂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替代現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二是制修訂土壤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技術規範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標準,修訂肥料、飼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和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標準,制訂可降解農用地膜標準,修訂農用地膜、農藥包裝標準;四是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測試方法;五是分類研製一批土壤環境標準樣品。

        問: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如何實施分類管理?

        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個類別:一為優先保護類:指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農用地土壤;二為安全利用類:指輕度和中度污染的農用地土壤;三為嚴格管控類:指重度污染的農用地土壤。以耕地為重點,分別採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問:建設用地如何防範新增污染、實施准入管理?

        防範新增污染: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並提出防範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需要建設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環境保護部門要做好有關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

        實施准入管理: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方各級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等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問:什麼是風險管控?土壤污染將採取哪些管控措施?

        農用地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換林還草,以及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等措施,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確保農產品特別是糧食安全。

        農用地管控措施: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對輕中度污染的土壤,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採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對重度污染土壤,嚴格管控其用途,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制定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計劃。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主要是指通過對污染地塊設立標誌和標識,採取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污染進一步擴散;劃定管控區域,限制人員進入,防止土壤擾動;通過用途管制,規避隨意開發帶來的風險。

        建設用地管控措施:實施建設用地准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供地管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管理。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化工、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根據調查評估結果,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問: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責任怎樣界定?

        一、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

        二、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後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或雙方約定的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

        四、責任主體滅失或責任主體不明確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問:如何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

        一要強化政府主導。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原則,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責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

        二要加大財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整合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於土壤環境調查與監測評估、監督管理、治理與修復等工作。各地應統籌相關財政資金和專項建設基金,通過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加大支持。

        三要完善激勵政策。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激勵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研究制定扶持有機肥生產、廢棄農膜綜合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企業的激勵政策。在農藥、化肥等行業,開展環保領跑者制度試點。

        四要建設綜合防治先行區。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黃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廣東省韶關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和貴州省銅仁市啟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重點在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進行探索,力爭到2020年先行區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問:如何創新模式,推動治理與修復產業健康發展?

        一要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

        二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

        三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

        四要鼓勵符合條件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企業發行和債券。

        五要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六要放開服務性監測市場,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環境監測評估等活動。

        七要通過政策推動,加快完善覆蓋土壤環境調查、分析測試、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工程設計和施工等環節的成熟產業鏈,形成若干綜合實力雄厚的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充滿活力的中小企業。

        八要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產業化示範基地。

        九要規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將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綜合信用差的從業單位名單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

        十要發揮「互聯網+」在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全產業鏈中的作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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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尊龙凯时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浙江省內土壤修復治理領域的排頭兵,面對新形式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呢?

        隨着「土十條」的正式出台,作為國內最早從事土壤修復治理的先鋒力量之一,浙江尊龙凯时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感到歡欣鼓舞,公司從2012年開始佈局場地修復業務,已經形成了場地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諮詢與方案設計、工程實施與項目管理等完整的一站式全方位的場地修復綜合服務能力,已完成場地調查、風險評估、污染場地治理等項目30餘項,污染類型涉及無機污染、有機污染及複合污染,污染介質涉及土壤、地下水等,行業類型涉及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醫藥化工、電鍍、製革等,開發了有機污染土壤原位化學氧化/異位化學氧化修復技術、VOCs異味控制集成技術、重金屬污染土壤長效固化/穩定化修復技術、研發了一系列重金屬長效緩釋低增容比的修復藥劑等,具有十分豐富的技術研發與工程實施經驗。

      土十條的頒佈對環保企業是機遇也是挑戰,尊龙凯时環保面對新形勢和新機遇,我們已全面做好了準備,我們將以環境保護為己任,堅定不移地從事以改善和保護生態環境為主業,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做出新的貢獻。